童养婚帖(童养婚的初婚夜)

文/素描人生
嗨!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谈谈中国旧社会的童婚。现在经常听到老人们说,谁是谁的童养媳?那么,什么是童养媳呢?今天就来看看吧。
在我国一些地区,在某些特定时期,“童养媳”又叫“待嫁”,是一种具有收养关系、剥削性和强迫性很大的婚姻形式。
通常,一个家庭有了孩子后,他们会把其他家庭的年轻女孩带回自己的家作为养女。等到适婚年龄,再让她嫁给儿子,这样养女就转化成媳妇了。
有的人暂时没有儿子,却先收养一个养女,等有了儿子后再把养女变成童养媳。
明清时期,娶媳妇当童养媳的习俗已遍布全国。
童养媳的婚姻归根结底还是经济原因。一场正常婚姻所必需的大量彩礼和嫁妆,通常会让贫困家庭无力承担,而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往往不止一个孩子,他们不得不另辟蹊径解决这些矛盾,童养媳的形式应运而生。
虽然男方家庭需要给她提供衣食住行来养一个童养媳,但总体来说,这种日常开销问题不大。但对于贫困家庭来说,要在短短一年或几个月内花一大笔钱娶个媳妇,难度要大得多。
童婚其实是一种‘化整为零’的方式,正式结婚花的钱都摊在童养媳身上十几年了。
一般情况下,这种无六礼的结婚形式当然比明媒正娶的结婚仪式要简单的多。男方家娶童养媳,一般没有订婚仪式,女方也不用陪嫁。结婚的时候不需要大摆宴席,彩礼也比明美要嫁的婚姻省很多。
由于育儿婚姻的性质,这种几乎不需要彩礼的婚姻形式具有明显的补偿性质。男方结婚时嫁妆微薄的原因是他们用十几年的生活费做了一个变相的补偿。也就是说,男方家认为自己多年来把彩礼花在了男方家童养媳的生活费上。作为女方家,之所以没有嫁妆,也是出于类似的原因。因为他们的女儿在男方家生活了十几年,相当于给对方提供了廉价劳动力。童养媳用自己的劳动换来了这笔嫁妆,此外,还补偿了男方家的生活费。
只是这样一来,童养媳在男方家的生活地位普遍低下,承担着繁重的家务。民间流传的大量童养媳歌谣就说明了这一点。在民间广为流传的以“小女婿”为主题的民歌,属于典型的童谣;
“18岁的大姐和9岁的郎,晚上困了就放上床,公婆却不行。你做吧,我做他们的妈妈。”
还有一首同样的歌谣反映了夫妻之间这种荒谬的情况:
18岁大姐一岁,长的跟个矮个子一样。白天喂饭喝水,晚上帮他脱衣服。你来撒尿我就伺候你,说你老婆长得像他妈!'
更有甚者,有的童养媳被公婆折磨,最后惨死。清朝的一些记录反映了这一点。《清诗铎》有记载,浙江仁和有个小女孩。13岁时,她在12个菜园里做童养媳。她每天做饭喂猪,浇水铲园,身体超负荷工作,最后生病去世。
至此,不禁让人感叹:不如做个新社会。妇女解放了,地位提高了,提倡男女平等。现在说女性能顶半边天一点都不夸张。女人是自己生活的主人,再也不用看不起人的脸色了。
最后:图片来自网络。